法律问答

原来单位拖欠工资,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能不能再找一家新公司上班?

讨薪
2024-04-17 16: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要分两种情况:1、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行政机关责令的期限内仍不发放工资的,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除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支付劳动报酬外,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新的《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其次,鉴于申请劳动仲裁较为费时,所以《劳动合同法》还为劳动者追偿欠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其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但是,支付令只在用人单位不表示异议的情况下适用,如果单位表示异议,还是要走劳动仲裁的程序。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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