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结婚
2024-04-17 17:30:1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
    1、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非双方自愿、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2、不予登记离婚的情形有,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