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工人,在一家大工厂工作,有一个私人老板。现在私人老板无缘无故地解雇了我。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雇佣关系。工资是按日计算的。我无缘无故解雇了我。我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7 18:24: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私人老板解雇员工有没有赔偿1、私人老板解雇员工有赔偿。私人老板一旦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受到法律保护,私人老板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解雇员工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员工补偿。如私人老板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