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要求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有没有法律规定

子女抚养
2024-04-18 00: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起诉孩子抚养权准备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子女的出生证明或DNA鉴定报告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起诉要抚养权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和对方有损害子女权益行为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起诉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通常来说,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途径。
    1、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确定。
    2、无法协议确定时,由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意愿、子女年龄等,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起诉程序,需要准备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提交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