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之前在我名下有一款汽车,离婚的时候判给了前夫,离婚后我多次联系他过户,都联系不上,他把我手机好像是拉黑了,离婚8年了,车子也一直是前夫在使用,我也联系不上他,我要求他过户根本也联系不到。目前那个车子登记的所有信息都是我的,我想咨询的是,像这种,我联系不上车辆实际使用人给他过户,而登记还一直是我,这种如果出现什么车辆问题,我会受牵连吗?有没有什么办法我可以直接了当把车辆的事情处理了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18 10:58: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后车辆不过户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协议明确了车子分给谁,对方拒绝过户的,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同意过户的,则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领填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
    2、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须交验车主身份证;
    3、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
    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