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张律师。我本月4号入职了一家律所,签订了试用期三个月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在昨天(27号),试用期未满一个月,团队老板就以“我的工作能力与预期岗位不适配”为由口头通知需要辞退我,而且没有出具任何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书面证明。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律所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请求吗?如果律所拒绝请求,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补充一下,律所人事部想让我签署离职申请书,但我还未提交,请问提交了是否证明我自愿离职且不能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2024-04-18 1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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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