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权利是否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版权保护权利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具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禁止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不受本条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四条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