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偷了好几次超市的东西,但价值不到500元,请问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4-04-19 12: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超市偷东西警察的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是否向警方进行了报警
  • 你好,建议尽快的去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