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手续
1、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房产过户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过户要注意事项有如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2、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4、房屋质量是否合格;
5、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
6、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