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一月份查出患恶性肿瘤,之后进行了约9个月的治疗,治疗期间公司只给缴纳了五险,住房公积金未给缴纳。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可依?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0 1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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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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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应该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而《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无相反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对其进行分割应当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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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予的财产;
5、其他财产。
刚出台的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对现行婚姻法十七条中的“其他财产”的进行了解释,包括
1、一方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
2;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住房公积金已经明确被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住房公积金因其特有的属性,尤其是其不以现金形式存在,而且规定了提取时的限制,使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在实践的操作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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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养老保险 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 3元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 生育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领养社保退休金的死者的直系亲属符合生活困难补助费,按当地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发给。(其中领养财政退休金的才是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是对领养财政退休金)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
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 个人账户本息和÷120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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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