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实习期间,给领导说要辞职,领导让我下个月的今天才可以走,我说没有转正就不牵扯提前一个月报备,她说要不下个月走要不这半个月的工资就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2019-07-10 14:1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工资花完,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开支。那么,应该按照合法支出处理。如果女方属于恶意消费,那么就具有损毁共同财产之嫌。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和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你公司现在显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了
    不管公司是什么态度 只要过了转正期 你现在已经进入转正期了 如果你现在想离职的话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向公司提出要求 因为公司违法在先提出辞职 并多支付你半月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试用期过后一个月仍然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从第二个月开始 你可以要求公司每月支付你2倍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那么,试用期就只是一个时间期限而已,只不过用人单位应该在此期限内可以做考核。当试用期的期限届满之后就不会再有试用期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者,通俗的理解就是试用期内没有考核或者默认通过的,试用期一满就自动视为转正的“正式员工”。

  • 1、不影响,转正和工伤可以分成两件事情来看。
    2、员工入职后与公司约定使用时间,同时试用期按法律规定有一定时间限制。比如签三年内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工伤期间员工的待遇及福利保持不变,那么该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按照使用期工资发放,在工伤假结束之前,待遇可保持不变。
    4、改员工可按时转正,工资调整要等到回公司上班后公司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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