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妈是1995年离婚的,当时房子是我妈妈的单位福利房并判给我妈妈的,现在妈妈需要拿来抵押贷款,请问现在拿这套房子能在银行抵押贷款吗?还需要什么手续?

2018-08-16 17:4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产目前设定了抵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
    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 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购买的住房、自己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如果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按贷款银行的规定,则不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借款人来说,可以节省一笔评估费用,如果以自己已经拥有产权的住房作抵押,该抵押物则需要经过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用,目前评估费用是按照政府规定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收费的。
    以住房作贷款担保,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选择抵押作贷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款人经济条件较为富足,这种方式是较为理想的选择,也是银行最愿意接受的贷款担保方式。
  •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外,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房产一般都可以用于抵押。依法可以用于抵押的房产很多,包括已建和在建的自建房屋、商品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但在接受房产抵押时,银行仅凭抵押人持有的房产权证或房产信息就可以接受抵押的,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房地产具体情况再作决定。
    (一)不得接受抵押的房产
    银行在与抵押人协商房产抵押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首先要了解拟抵押房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拟抵押房产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就不能接受抵押,否则就有无效的法律风险。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以下几种房产不得用于抵押:
    (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医疗卫生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的房产;
    (2)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产;
    (3)依法被查封的房产;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
    除《物权法》规定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也应当依其规定不得用于抵押。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转让的房产,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等不得用于抵押。
    有些房产是谁所有是明确的,与他人又无争议,但属于非法建筑,如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规定未经批准所建的住宅、厂房等。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非法建筑物如果依法作出拆除处理,那么行政相对人就会失去这些房产。如果提供这些房产设定抵押,就会使抵押权落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非法建筑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那么就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就无法有效设立。银行如果发现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当拒绝抵押,以防接受非法房产抵押而造成贷款抵押债权落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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