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2019年底在上海买的商品房因疫情原因没有走贷款程序,所以房子现在开发商不退首付款,我们又不想再要这套房子了,能不能走清退房程序?

房屋买卖
2024-04-24 01:1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 你好,根据规定,如果开发商违约行为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退房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 付首付款后在下列情况下可无条件退房: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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