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药费9494.82元,住院伙食费1700元,营养费17天*20元=340元 误工费24天*150元=3600元,护理费17天*120元=2040元 合计赔付17174.82元,抵扣保险公司已经垫付的医药费4000元,还需赔付13174.82元。想问一下对方全责,这样核算对吗,还有什么没核算到的

保险赔偿
2024-04-24 11:26: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