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公司法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24 12:24: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公司法中的权力机关是股东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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