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4、等待领证。
房产过户的费用:契税、营业税、个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
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