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家漏水,漏到楼下,引起纠纷,楼下要求进行赔偿地面房屋地板全部都换,赔偿损失。

2018-08-16 18: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你邻居的房屋位于你房屋的上面,你和你邻居属于相邻关系
    二、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你邻居没有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修,没有正确处理截水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对你造成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三、你邻居有义务对其房屋行使管理职责,其有义务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护。现在管道老化导致漏水,证明了你邻居没有对房屋行驶管理职责,你邻居存在过错,因此对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损失应该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双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应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损失数额进行鉴定。

  • 1、如果因漏水导致邻居相邻权受到侵害,案由为相邻权纠纷。如果因供热力人未尽到相关法定义务,给用热力人造成的损害,或者用热力人未尽到相关法定义务,给供热力人造成损害的,案由为供热力合同纠纷
    2、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同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或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4、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地点、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的条款。
    5、供电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给用电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供电人因计划检修、临时检修、需要限电或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给用电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供电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抢修,给用电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9、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83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 关于房屋漏水,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如下解释进行解决: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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