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淄博工伤八级伤残,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2019-07-10 23:40: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遭受工伤应当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款》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合法赔偿。
  • 对于该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是你的过错单位也有权利和你接触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停工留薪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4.各个地区出台的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均有明文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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