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现在有很多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当自己发生危险或者是遭受威胁的时候都会选择电话录音。那么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吗?
一、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数据或者是录音等视听资料的时候,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数据。所以这个时候对方就可以把电话录音当作是诉讼证据,但是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的话,法院就会要求原告人出示原始录音的材料,并且对这段录音进行相关的鉴定。
否则录音作为证据将会出现问题,另外录音完毕之后,还要整理出书面材料,并且刻制成一张光盘。
二、使用电话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是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也同样不能被认定为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使用电话录音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对于一些非法证据,
比如说采用了胁迫的方式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有利于这个案件的证据,或者是违反了法律其他禁止的条例而取得的证据,比如说私自在他人的住所安装一些窃听器,那么这段录音会被认作为侵犯公民住宅权而无效,所以取得的证据一定要是合乎法律的。
三、结语
虽然电话录音现在也可以被当作诉讼的证据,但是原告应该还提供电话录音的其他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因为电话录音非常容易存在疑点,而存在疑点的视听资料是不能单独作为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
而且在电话录音当中应该尽量完整的反映出权利和义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