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在吗?请问你下如果结婚前是用一个身份证和名字办理的后来因为母亲改嫁到别人哪里然后把名字身份证上改成另外的名字,那么要离婚的话用现在用的身份证和名字可以么?关键是原来那个有新的身份证了所以原先那个已经注销了,要离婚办理的话需要原先的那个重新办理出么?

离婚
2019-07-11 07:5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改名字可以改吗?身份证上的名字可以修改,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公安机关对姓名变更从严掌握,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如你所述情况,你需要本人提出申请,持相关有效证明,如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和一些能证明正式使用过你所说姓名的材料,和户口本、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经调查核实报再报县局进行审批。对因经济纠纷等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一律不准更改姓名。   身份证名字怎样改?   
    1、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 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4、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5、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
  •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具体地域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 离婚不需要支付赡养费。我国离婚只需要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即可。
      如有家暴等法定情形,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你的情况本来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按照你后面的叙述,你后来做错事了(估计是那个吧)。
    由于双方都有过错。因此,你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