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离婚后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具体如下:
1、一方婚前全款或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3、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