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20年分手女方可得到赔偿吗

同居
2024-04-30 12:22: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恋爱分手索赔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恋爱双方均是成年人,而且是自由恋爱,这本身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如果谈不拢,双方分手,这本身也是婚姻自由的表现,只有双方自愿的婚姻才可能是持久、稳定的。
    因此,不需要赔偿。如果要求给赔偿这就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原则。男女同居的法律后果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不同。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则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时双方间有互相扶养、扶助的义务,如女方有疾病且无劳动能力,那男方有义务去扶养、提供困难帮助,法院可判决给付男方有关的医疗费用。
    而同居虽然是双方自愿的,但双方间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没有前面讲的抚养扶助关系,男方没有义务给付有关的医疗费用,也谈不到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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