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交了七年的保险了,已经交了两万多块钱了,现在发现不合适,能把已交的保险费要回来吗

社会保险
2024-04-30 14:3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处理
  • 交保险的钱可以拿回来。但是要看情况:
    1、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单后10天内要求退保,即犹豫期内,将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2、合同期内要求退保的,保险公司将在收到证明材料后30日内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中途注销保险单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费率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应当将扣除应付保险费后的全部保险费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保险人要求注销保险单的,应当按日计算并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