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天在楼下蹲点算骚扰吗

名誉毁谤
2024-04-30 16: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
    情况严重的可报警处理
  • 法律上所说的骚扰,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骚扰主要有,纠缠强行滋扰性质的乞讨、写恐吓信威胁他人安全、侮辱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