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认定格式合同的判决,有哪些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01 01: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格式合同的特点:
    1、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即条款是由一方预先确定的;
    2、稳定性和重复性;
    3、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即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且包含合同的一般条款;
    4、客观性和科学性,由专业人员经实践后总结制定的;
    5、不公平性,格式合同排除了双方协商的可能性。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合同格式条款一般有以下的特征:
    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
    2、规格化、定型化;
    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
    4、对象的广泛性,是当事人一方将之前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交易的所有交易对象;
    5、重复使用,是在某个时间段多次使用格式条款,而不是为某一次特定的交易,专门拟定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法律分析: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四)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五)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