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你不知道对方的地址,能不能向公安机关求助?

2024-05-01 07:0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被害人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有多名被害人的,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见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可以报警处理,由警方调查
  • 您好,有没有身份证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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