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外婆原99年购买房改房,后没多久就拆迁了,然后投资增加了几平米。共70平吧。新房子是2000盖的。 我外婆去世后,我母亲继承该房产,母亲又将该房产于03年经过公证处公证“赠与”我。现在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也写着“赠与”。 现在我在外地定居,想把这个房子卖掉,这时我了解到国家06年出台了新规定,意思好像是“受赠的房子再卖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有钱难买早知道,03年也不知道06年国家会有这种规定,难道家产在延续的过程中就要被公证费,契税,所得税这样一点点盘剥掉么?请问我对国家新政理解是否正确,我这种情况是否要交20%的所得税? 另根据现行法律,我受赠的该房产以后卖给我的孩子,一家人的买卖也要交高额个税么?受赠房产以后继承会有问题么?这房子不交税就要死在我手里么?

2018-08-16 20:1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 房产交易要交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具体税费如下:
    一、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印花税:房款的
    0.05%;
    营业税:全额的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二、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印花税:房款的
    0.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