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中产权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拆迁补偿
2024-05-01 16:3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引发的纠纷可能包括很多类型,例如:征收决定违法引发的纠纷、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引发的纠纷等等,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为行政纠纷,与房屋产权纠纷无关。但是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就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问题存在争议,就有可能涉及房屋产权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纠纷只是可能发生于拆迁中的一种纠纷情形,二者不能划等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法律分析:拆迁引发的纠纷可能包括很多类型,例如:征收决定违法引发的纠纷、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引发的纠纷等等,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为行政纠纷,与房屋产权纠纷无关。但是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就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问题存在争议,就有可能涉及房屋产权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纠纷只是可能发生于拆迁中的一种纠纷情形,二者不能划等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解决房产拆迁纠纷的办法是当事人之间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政府依法进行处理;但如果对行政处理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