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老公是二婚夫妻。现打算买房。他父母出资30万加10万装修费。我也准备卖掉婚前的房子。出资30万加10万装修费。后贷款70-80万由我个人还款。请问怎样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01 17: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如房贷未偿还完离婚的,房产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完贷款,由取得房产一方个人继续偿还。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法律分析:第一,婚前买房的,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第二,父母给自己子女买房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第三,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