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连续两次发出调动通知书,要求外省工作三天不报告,即使自动离职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1 23: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自动离职是暂时离岗状态,并非已经接触了劳动合同,需要劳资双方沟通。首先,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其次,《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最后,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