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的房子、我想把我的名字加上、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
2024-05-02 09:5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房屋加名属于变更登记,应当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同时带上以上相关证件:(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具体要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去办理
  • 房子加名字需要的手续有:
    (一)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二)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三)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四)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五)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