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
2024-05-03 08: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具体如下:
    1、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可防止他人代表其行使一些政治权利;
    2、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
    3、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防止其在被特赦或者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从事犯罪活动。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永久性地剥夺罪犯以下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我国1997年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1996年通过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恢复政治权利。”
    201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作了明确规定。
    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剥夺政治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