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离婚判决不满意可以上诉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4-05-03 15: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离婚后不满上诉的程序,首先需要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对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判决不服,那么在上诉时需要表明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理由,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不离婚或者发回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法律规定离婚判决可以上诉的。且上诉应当在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决定审理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法律规定离婚判决能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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