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冷暴力导致妻子抑郁,丈夫提出离婚,妻子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用吗?

离婚赔偿
2024-05-04 08: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如果因妻子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丈夫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 首先,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有前提的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在婚内一方有婚姻过错,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过错包括四种情况:(一)重婚的;(二)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三)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婚内,如果一方存在上述四种过错情况的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经济水平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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