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病的看守所不收会怎么处理?

2024-05-04 11:18: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被判刑了,但是看守所因嫌疑人有病不收,法院会判决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身患重病的,看守所可以不予接受,此时侦查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