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农村有一套房是我父亲20多年前从别的村民那里买来的,有买卖合同,但是没有过户,合同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农村也有一套房我要独立的户口本,如果拆迁的话,属于我名下的吗

房屋买卖
2024-05-04 12:30:2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安置协议名字是谁。但是房产证办理以后,可以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法律是允许的。
    区别在于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如果登记多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屋为多个人共有。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