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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离婚抚养费答辩状,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阐明:
一、抚养费的支付应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提出;
二、应衡量答辩方的负担能力;
三、应参照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实际生活所需,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经常居住地实际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抚养费的支付确定,不得脱离实际居住地的生活水平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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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答辩状有利的写法:被告要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写明自己的答辩事由,表明反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答辩状还要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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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诉状的主要内容为:
1、首部。写起诉状名称。
2、正文。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原告监护人、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2)案由,主要写明对原告为何案件起诉;
(3)请求事项;
(4)事实与理由;
(5)主要证据及证据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起诉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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