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规定现在离婚流程怎么走,法律依据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4-05-05 16: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离婚程序如下:
    1、协议离婚程序为,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达成协议,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程序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查后受理立案,经过法庭审判,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调解或判决。法律依据:法律规定离婚程序如下:
    1、协议离婚程序为,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达成协议,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程序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查后受理立案,经过法庭审判,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调解或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法律规定的离婚诉讼程序具体如下:
    1、提起起诉,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参与庭审,即法院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法庭对案件先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审理;
    3、执行判决,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离婚流程有: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