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写着合同期间内根据行情涨房租,可以涨吗?

2019-07-15 10:4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别人代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授权委托书时,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经追认,合同方有效。法律规定,未经授权委托进行的事项须经当事人追认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在被追认以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怎么写租房合同,;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中介租房合同有哪些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委托人最好将中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经纪人资格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2.委托事项:对于承租人而言,要写明想要租的房屋的区域、价格区间、房屋结构、楼层等基本信息;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签订的是出租独家代理合同,应注意限制中介公司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超过该期限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另行委托。  
    3.委托期限:应到具体年月日。  
    4.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委托人需要注意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包含哪些服务内容,哪些服务内容是免费的,费用一旦收取是否能退,最为重要的是,中介公司未完成或者未全部完成委托事项时费用如何收取。  
    5.双方权利义务:目前中介都是提供格式合同,所以委托人一定要仔细审核,必要时应重新拟订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6.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委托人应注意什么情况下属于违约,违约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违约金如何计算等。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已经推出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并且根据要求,中介公司在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前,应当明示有关部门或者行业组织推荐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供委托人选用。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 房租合同违约,可以根据房租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三、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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