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是这样的,快递是我从卖家购了的,已经转账,不合适返回,卖家又寄回来,我拒收,五个月后我问快递公司货物还我,快递公司说没有寄回去,掉了,我投诉了中国邮政处理,邮政回复说快递公司打过卖方,说这个件丢弃不要了,所以我要不回来,叫我投诉法院,这个金额不大,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5-07 16:24: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卖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卖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种如果在网上购物发现快递丢失,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只需联系发货方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他们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另一种是自己寄发的快递丢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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