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是否要交罚款

行政处罚
2024-05-08 13: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反道路交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当事人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法第十九条是关于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规定了车辆违章需要罚款,但是,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还规定了车辆违章会被扣分。
  • 看超速等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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