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新规定的以物抵债税

债务追讨
2024-05-09 15:22: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您好,您所提到的以物抵债的税费依据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借款不能偿还,以物抵债,不征税。如果是销售后货款不能收回,以物抵债,则物品价值视作销售收入,按诉讼案值或债权实际冲销数额征税;如果债权人认为物品价值不足以冲抵债务,评估物品残值后冲抵债务,不足部分按坏账处理,则以评估额征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