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拍卖在底价的基础上每一次举牌价上浮多少?

拍卖
2019-07-15 10:38: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院委托评估时如何确定拍卖底价?  
    1、法院委托评估,对于评估机构而言,评估的是市场价值,因为法院准备如何处置是后面的事情,评估机构没有权利去定拍卖底价;但是对于某些地方法院,由于法律本身学的不太好,会要求评估机构出具拍卖底价,此时,建议用“建议司法处理价”等不涉及法律、法规文献规定的词汇来描述。  
    2、对于法院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拍卖物底价的确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  一是在征求债权人或债务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通过这种方式确定底价时,如果当事人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自然可以依此标准确定底价;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执行法院则可以依职权确定底价。  二是在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价的基础上确定。因不动产价值往往较高,所以,一般来说应通过评估的方式确定底价,我国最新公布的《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四稿(2003年7月10日)采取了上述立场。
  • 法院拍卖房产,简称法拍房,指的是遭到法院强制拍卖的房产。一般来说,当房主无力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或者无力还债时而债权人走司法程序请求法院进行拍卖将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抵债。
    此外,被司法拍卖的房子也属于法拍房。法拍房一般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
    但是在参加拍卖前,要详细了解拍品情况,保持冷静谨慎态度,绝不能因现场竞拍激烈而盲目跟拍,而且必须要遵守诚信原则,无故悔拍可能导致所交的保证金被没收,被列入拍卖黑名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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