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我爷爷的干娘的,房产证也是写她的名字,但是她已经去世多年,而且全家都移民去了国外,联系不上她们家任何一个人了,当年她把房子赠与给我们家,就留下房产证,没有其他的证明。那现在我想把这个房子推倒重建,这样的话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移民留学
2019-07-15 11:0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移民不会对国内名下的房产不会有任何影响。移民有两种身份,一种是PR,一种是入籍。PR身份是指,保留中国国籍,自然没有任何影响,以后还是中国护照。入籍的话将持国外护照,以后入境中国,需要用国外护照入境,这种情况解决房产问题。
    馨窝网提醒需要正规途径,去当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开局证明,证明你跟之前户口本/身份证持有者是同一个人。这样办理事务很麻烦,但属于最正规的办法,也是最有保障的方式;当然如果觉得麻烦,也可以转到其他亲人名下,或者卖掉。
  • 赠与合同明确是赠与个人的,就是个人财产。因此你朋友亲戚赠与的一半房产,是你朋友的个人财产。 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因此你朋友现在的房是他的个人财产。 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你朋友又用这房子作抵押贷款8万给了父亲,期间贷款利息夫妻共同偿还。
    因此在他们平均分配共有财产之后,你朋友还应当从自己应分得的款项中拿出4万本和利息,作为对妻子共同还贷款的补偿。。

  • 1、“赠与”还是“买卖”划算,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即可明了。
    2、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故而,你父子二人可以通过协议(合同)方式,简单明了地述明原委,明确房产实为你一人所有。尽量争取你姐姐(如还有你父亲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也一并)在协议上签名,注明“本人知情,不持异议”,以避不该发生的纠纷。不必公证(事实上公证处也不会对这样的协议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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