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自己的贷款房,再加上别的房子加上我的名字还能加吗?

房屋产权
2024-05-11 07: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是可以加名字的,但是要征收加名税,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有房无贷;二、有房有贷;三、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房屋加名属于变更登记,应当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同时带上以上相关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房屋产权那种房屋加名有以下情况:1、买卖:买卖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房地产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2、赠与:单方向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名称,或单方向公证处公证后申请过户;3、分析:仅适用于夫妻,凭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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