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感情不和、家庭矛盾等其他原因,想离婚

起诉离婚
2024-05-12 06: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办理: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家庭财产、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向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起诉离婚。夫妻俩对离婚事项协商无果的,那么一方或者双方均可以去申请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感情不和一般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感情不和,一方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如果收集到的感情破裂证据,得到法院认可的,那么判离婚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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