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每天加班,感觉有点受不了。每天早上8:00到晚上9:00,中午半小时吃饭。这是非法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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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
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并且要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对于你所说的问题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保留有效证据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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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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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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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