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确认停工留薪期后,是否还需要每月向单位提供病假条

人事争议
2024-05-13 12:2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待遇规定:职工如果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您好,工伤人员因工伤,要求办理停工留薪期的,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即工伤认定书,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
  • 您好,按照有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抢救或治疗后,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本地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同时,向劳动保障行政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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