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了男方不允许探视孩子,是不是女方也就没办法见孩子

离婚
2019-07-15 10: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上的儿童明确不愿被探望的,则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对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待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探视权也不是绝对的,与财产分割无关,与探视人的行为品行有关。因此,若不想被剥夺探视权,须有一个良好的行为表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