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不到30天,公司就让人离职,这是非法辞退吗?

无故辞退
2024-05-17 12: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员工辞职”,可以理解为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辞职的无需提前通知单位;如果是尚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只需要提前3天即可。并且,因单位错过辞职的劳动者还可以得到与其工作年限相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急辞,只要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用承担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或者处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